规章制度

 

--- 变更教学计划规定
--- 辅导答疑制度
--- 教案检查制度
--- 教材规定
--- 考试规定
---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 作业布置批改制度
外聘教师管理
质量监控
课程表
 
   
 

规章制度

大红鹰dhy6699分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服务,形成专业建设由学校与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相互沟通,紧密结合的有效的工作机制,学院各分院成立由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专家共同组成的分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 分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分院负责人主持,是指导专业建设、专业教学改革、产学结合工作的非常设机构,分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分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要遵循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客观规律,以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为中心,根据“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产学结合”的教学改革思想,对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专业建设的规划、教学改革的方案和教学质量的评估等进行指导,为培养能适应社会需要、素质高、技能强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作出贡献。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分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企事业单位中技术和管理专家、分院和专业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 根据各分院专业数的不同,分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5—11人组成,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定比例。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
第六条 根据不同专业(或者专业群)的特点,分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可分成若干组开展针对性的指导工作。
第七条 分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各分院遴选,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由学院审批后由院长签发聘书。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预测行业和人才市场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并对本专业的招生人数和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提出调整意见,对拟招生高职高专新专业申报或暂停招生专业提出建议。
第九条 指导专业建设、改革、发展规划的制定。
第十条 指导、审议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或修订。
第十一条 指导实验室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开拓,并且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十二条 为本专业教师开展社会服务和双师素质培训提供条件或指导。
第十三条 共同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为校企合作提供帮助。
第十四条 评价本专业的教学和毕业生质量,为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审议或研讨分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的其他议项。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 分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工作会议。由部分委员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和活动可根据需要而定。
第十七条 分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届任期为2年,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变动需按遴选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 分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分院办公室负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根据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的实际活动情况,学院给予必要的活动经费支持,并支付委员以适当的报酬。
第二十条 本章程于公布之日起实施,并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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