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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鹰dhy6699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为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保证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能
1.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2.构通和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调动教和学的积极性;
3.收集、调研与反馈各种教学信息;
4.向领导提出有关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二、教学督导的任务
1.通过深入课堂听课等方法,了解和检查课堂和教学实践各环节的教与学情况。
2.检查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等有关教学文件材料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3.通过访谈和检查有关资料等了解教学部门、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情况。
4.通过座谈会、书面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听取师生对教学安排、教学质量等意见,并进行汇总与分析。
5.深入了解教学改革和教学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调研和总结,及时向学院或有关部门反馈和推荐。
6.对引进教师、教师职称评聘中的教学情况、教学评优以及其他教学方面的奖惩等提出意见。
7.不断完善以培养创新精神和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教学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8.在工作中紧密依靠各教学、职能部门的师生员工,认真听取各方面对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督导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正义、实事求是、客观反映的原则;
2.坚持民主性原则,尊重督导对象;
3.坚持督导结合,重在“引导”的原则;
4.坚持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
5.坚持重学习、重调查、重研究的原则;
四、教学督导成员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方式
1.每学期初,根据教务科研处教学工作计划或院长授权的专题督导项目确定督导组成员工作计划。
2.对教学各环节进行现场观察、调研和考核,以及抽查有关教学资料。
3.在各系(部)及有关部门配合下进行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和召开座谈会。
4. 对所采集的信息进行交流、分析,写出书面汇总材料给院领导,并报教务科研处备案,不断完善教学信息库。
5. 教学督导成员必须参加2周一次召开的督导组工作例会,做到每会有议题、会前有准备,会上畅所欲言、共同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6. 每学期末,督导员要向教学督导组提交本人学期工作总结,并交院部备案。
7. 工作时间实行弹性工作制,保证完成聘任协议书规定的工作量。
8.教学督导工作要做到“督要严格,评要中肯,导要得法,帮要诚恳”。
五、教学督导组成员的任职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水平,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高尚的师德风尚。
2.有丰富的课堂教学实践经验或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及较高的教育科学理论水平,学术水平较高,具有与学院学科相近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
3.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热心教学督导工作。
4.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教学督导活动。
5.教学督导组成员的资格,应由董事和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学院聘任并颁发聘书和督导证。
6.教学督导员以专职督导为主,也可聘请一些较年轻的在职教授做兼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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