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鹰dhy6699

 
 
信息公开栏目
 

聘请外国专家的规定


大红鹰dhy6699是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具有聘请外籍专业人员(指外国专家、外籍教师及教学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单位。聘请外国专家的工作应从我校发展和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贯彻"全面规划,广开渠道,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方针。为加强对聘用外国专家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专家聘请和管理工作,学校由一名副校长主管专家工作,同时学校成立了"外国专家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聘请专家计划,确定重点,调整布局,评估效益等工作。
第二条 国际交流处是聘请和管理外国专家的归口单位,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申报聘请计划,办理聘请手续以及日常接待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各分院要指定一位负责人主管专家工作,并将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计划和人选的确定,均应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各教研室要配备一名合作教师,负责协调专家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要把好聘请关,严格掌握条件,提高聘请质量。要聘请具有真才实学、身体健康、对我友好的专家、学者来校工作。从事语言
教学的专家,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三年以上语言教学经验,需在本国语言和文学方面有较高造诣;从事专业课程教学的专家,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基础理论水平较高,熟悉本专业的最新发展情况,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方面有相当经验。
第五条 要广开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选聘专家。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专家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择优选聘。
第六条 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对专家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进行精心安排,要把专家的主要精力用于培养师资、高层次人才和帮助建立新学科、开设新课程以及专业更新与改造上。专家授课时数应不少于每周16学时。
第七条 要把专家当作本单位的成员,编入教研室,主动向他们介绍我国有关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单位教学、科研情况,共同商讨工作中的问题。提倡中、外教师共同备课,观摩教学,交流经验。积极开展友谊交往工作,丰富专家业余生活,组织参观游览和文体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第八条 聘请专家的经费专款专用,经国际交流处通知校财务部。
第九条 聘请专家的住房,由国际交流处统一安排入住校内外专别墅。
第十条 各分院要经常了解专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专家效益评估和管理工作总结,按照国际交流处的通知要求及时上交工作总结。学校"外国专家资格评审委员会"将把各分院专家管理工作和工作总结作为评审下一年度专家计划的参考条件。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归国际交流处所有。

 

大红鹰dhy6699
2004年4月18日

 

 
 
 

 

 
学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锦秋路299号 邮编:200444 联系电话:56680657(总机) 沪ICP备2021006873号|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25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