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寒假放假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现就有关寒假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安排
从2023年1月9日(星期一)至3月3日(星期五)止。
3月4日(星期六)全天、3月5日(星期日)全天,学生报到、缴费、注册、补考;3月5日学生领书、进行首日教育;3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放假安排
(1)从 2023年1月9日(星期一)起至2月26日(星期日)止;
2月27日(星期一)全校教职员工上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2)寒假实行轮休制
请各位任课教师在假期充分休息的同时,精心备课、撰写好教案,做好科研课题,完成承担的各项任务,准时返校上班;
行政管理、教辅人员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安排来校工作;
工勤人员放假 2 周,其他时间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由部门领导安排来校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考勤,凡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缺勤的,要按规定如实上报人事处,人事处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二、有关工作安排
1.各学院、部、处、室、中心要认真做好部门的学期工作总结。完成新学期计划、教学、科研工作档案资料归档及分管校领导交办的任务后,才能开始放假,相关材料要及时上报校长办公室。
2.各部门在放寒假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特别是防火、防盗等需整改的安全工作,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后勤资产保卫处。
3.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在假期离校、假期中、春节等期间的“讲文明、重安全”特别教育,学生处要做好督促和检查。
4.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学校总值班工作,值班时间为上午 9:00-下午 16:00;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关键岗位人员要保持通讯设备完好畅通;参加总值班的人员要准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个人原因不能来校值班的, 要事先做好相互调剂工作,并向带班校领导报告。
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学校应急预案的规定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校领导,做到 15 分钟内口头报,30 分钟内纸质报,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5.寒假期间各部门如需安排职工到校加班工作,须在寒假前先履行申报批准手续,中层干部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各学院、部、处、室一般工作人员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审批结束后,审批件应报人事处备案。2月27日(星期一)前,各学院、部、处、室将本部门人员的寒假工作统计交到人事处。
6.寒假期间(除春节节假日),每星期二(即:1月10、17日、31日,2月7日、14日、21日)的上午 9:00-12:00 为校长办公室值班时间,1月16 日、30日、2 月13日为集中办理用印时间。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


大红鹰dhy6699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