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2022届毕业生党员离校集中党性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条例》以及市委组织部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高校疫情防控形势和校园管理的要求,5月25日,校党委组织开展线上毕业生党员离校集中党性教育活动。校党委书记杨卫武、副校长虞钢、校关工委“五老”工作站站长毛忠平、党办主任曹婧及各支部书记、全体毕业生党员参加了本次活动。会议由曹婧主持。

   杨卫武在教育活动中指出,眼前困难都无法阻挠我们党、我们民族崛起和发展,永远无法阻挡我们党为全中国人民的幸福事业奋斗的决心。我们青年党员要树立起一种必胜的信心,更要有使命感、责任感以及担当的勇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国家、为民族、为党,奋力拼搏,创造辉煌。

   虞钢希望同学们离校踏上新的工作岗位后,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情况,处于任何的境遇,能始终牢记入党的宣誓誓言,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增强工作能力。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为母校争光,为党员身份添彩。

   会上,毛忠平以《逐梦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喜迎二十大》为主题,进行专题讲座。让我们深刻认识新时代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党的百年奋斗经验,希望在座的毕业生党员牢记总书记对青年殷切希望,在学思践悟中砥砺前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志存高远,牢记初心和使命,争做新时代的追梦人。

   会上,国际交流与外国语学院党支部书记盛正子带领下,与会的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同学们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的信心。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一、组织关系转接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二)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学习)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手续
(一)原则要求
毕业生党员离校,必须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要写好委托书,受托人凭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
 1.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毕业生党员必须要向工作单位询问要转入的党组织(必须为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的全称,不是总支、支部,也不是没有党委的人力资源部等。
 2.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请将自己的党费交至转出当月。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是党员同志的政治身份证,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拿到介绍信后请认真核对各项内容,妥善保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接转。
 4.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时间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二)组织关系去向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转往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应当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文凭及身份证转往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居住地为房屋租赁的,除以上证件外,同时还应当持房屋租赁证明前往相应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本市居民区党组织不再接收就业年龄段党员的组织关系,居民区党组织只接收在居民区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及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
 3.大学毕业生党员自主创业的。应当将组织关系转往其自主创业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所属“两新”党组织,或街镇党组织(或党建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
三、档案衔接工作
 1.大学毕业生正式党员。正式党员发展情况档案应与人事档案一起投递,不得分开投递(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大学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档案投递应与人事档案分离,投递应与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一致。为了便于接收预备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尽早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教育、管理及考察情况,由所在党支部做好组织鉴定工作,并填写《大红鹰dhy6699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放入档案投递袋。组织关系转出后的预备党员请及时与新的党组织保持联系,按时递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前一周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以便按期转正。
备注: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对于毕业后3个月内转正的预备党员,一般由二级院系党组织负责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到期履行转正手续后,再转出组织关系。
 3.大学毕业生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对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要将该生的《大红鹰dhy6699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材料等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于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一并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常见问题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文件规定为准。

一、我工作的企业(单位)没有党组织,怎么办? 
学生在外企就业或所在企业无党组织的,①可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公司是否有挂靠的党组织;②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往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
二、用人单位只有党支部或党总支,但没有党委的机构,怎么办?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时必须问清楚转入的党委名称,可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询问上级党委名称,将党员关系转入上级党委。
三、在上海就业或学习的党员介绍信抬头怎么写?
(一)凡是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介绍信的抬头可以开具有党员发展权限的基层党委名称。
(二)凡是到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毕业生党员,如果其单位没有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其单位挂靠的党组织;若单位也没有挂靠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
(三)在上海其他高校学习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XXX大学XXX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名称”。
以上抬头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去往党组织的要求为准,但抬头至少是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的名称。
四、到外地就业或学习的党员,介绍信抬头怎么写?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外省市的,可与对方党组织取得联系,确认好抬头。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外省市抬头一般可填写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名称。
五、我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怎么办?
转接组织关系应当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文凭及身份证转往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居住地为房屋租赁的,除以上证件外,同时还应当持房屋租赁证明前往相应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本市居民区党组织不再接收就业年龄段党员的组织关系,居民区党组织只接收在居民区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及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
六、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就业单位有变化,怎么办?
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就业单位有变化的,需重新开具党员介绍信的,本人应持原介绍信、本人有效证件在有效期内及时返回二级党组织办理更改手续,若委托办理的,要有委托书,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办理。
七、毕业后个人入党材料放在哪?
正式党员的材料全部归入学生个人档案,毕业后由二级党组织转交辅导员将学生个人档案转出。若毕业后,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校转正的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后,由二级党组织通知学生党员来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及党员档案的转移工作。
温馨提示
如您在党的组织生活或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也可致电:
校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6504950    56680657转 8309
全国党员服务热线:12371(外省市加拨区号)
在上海的每个区县及街道(社区)、乡镇都设有党员服务中心,可登陆网页进行查看并咨询:
http://www.shjcdj.cn/djWeb/zhuanti/dangjianfuwu/detai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