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鹰dhy6699

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的暂行办法(修订)

 

根据市教委、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教师持证上岗工作的要求以及上级各检查组对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改要求,结合我院近年来的实际贯彻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校授课而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及兼职教师都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二、职能部门的职责

学校人事处、教务处以及各学院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对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以及兼职(外聘)教师进行管理,对其中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本办法要求尽快促使其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经培训或自学通过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校、院和所在部门尽可能在时间上切实给予安排,并在其它有关方面给予支持。

三、具体要求

1.学校要求全校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和兼职教师,通过网络查询或向人事处面询,了解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情况,按时按规定程序参加报名考试(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凡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应及时复印一份送人事处备案。

3.由于教学急需,且一时招聘困难的教学岗位,可启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以下 3 类人员排课任教,这一部分人员在任课的同时,必须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证,在 2 年左右(可经历 2 次考证)的过渡期内,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给予排课,直至取消教师任职资格

专任教师:

新进专任教师,2 年到期未能获证,一般不再延续聘任,或者转岗。

已聘专任教师:进院从事教学工作满 3 年,应不再续聘任教,或根据学校需要转岗;进院从事教学工作满 2 年,未满 3 年的,要求在最近一次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中获证,否则不再续聘任教,或根据学校需要转岗;进院从事教学工作未 2 年的,要求在最近二次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中获证,否则不再续聘任教,或根据学校需要转岗。

对已通过教师证资格三门理论课考试,尚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党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要求在最近 2 次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中获证,否则不再排课任教。

4.对师范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具有中教、中职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先从事任课,要求在最近 2 次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中获证。

5.兼职(外聘)教师要求由教务处另行规定,特聘的持有专业技能证书的实训指导教师,按教学实训的有关办法执行。

6.暂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党政管理人员、辅导员的任课资格的审批程序:

本人提出上课申请,由课程所在学院同意安排试讲(公共基础课由基础部组织试讲考核);

试讲合格后,由学院指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然后填报《党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及专业教师任课资格(过渡期)认定表》一式两份,报教务科研处审核;

教务科研处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课程所在学院安排一门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课程教学任务;

所有上述审批程序应在下一学期排课前提交申请进行认定。

7.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党政管理人员、辅导员的任课资格的课时待遇:经以上程序批准兼课人员的课时费,一般应为正常课时费标准的 80%

8.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新进专任教师基本工资按新出台的工资方案规定均实行相应学历、职称的试用期工资;具备其他学校教师资格、工作认真、教学效果良好,但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者,在规定过渡期内,其基本工资按现有职称的或学历的试用期工资发放,其课时酬金可享受同级职称或学历的待遇。

 

 

 

大红鹰dhy6699

2017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