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邦德强师工程(十一期)》师资专项申报启动通知

 

各学院、处室、部:

     近日启动,2023年度邦德强师工程专项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如下:

一、项目分类及申报相关要求

1. 项目分类

教育教学能力培训 

旨在教职工学历提升、新教师 “传帮带”计划、双师型教师、行业专技职务或职业资格的培养、各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等; 请各学院、部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切实落实相关培训计划。

培训需提交第三方培训机构的培训通知,作校内项目预审,获得培训的教职工将与学校签订培训服务协议,培训项目预期成果要求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岗位证书等。“传帮带”计划填写项目任务表,确认带教导师及带教内容,产出成果等。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配套市教委三大工程(“优青”科研、国内、外访学、市级产学研践习)进行校内预申报,其中产学研践习分列市级与校内。校内产学研践习计划(企业践习一般为期13个月,非脱产);项目申报提交《产学研践习申请表》,明确践习企业和岗位,项目结题需有第三方践习单位的考核证明,践习内容当结合所教授专业的人才培养需求,达到产教结合的目的。

      学术交流、研讨会

      各学院、各专业根据专业自身发展近况,开展针对性的高校专业学术交流、或行业年会的研讨、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方法的交流研讨会等。

      鉴于近两年的疫情发展情况,交流经费将有所缩减,原则上建议各学院进行市内院校、专业交流,不要进行跨省交流,以免项目无法实行。交流申报需提供对方单位的邀请函件,交流成果要求交流总结、照片等。

高端外智力引进

       项目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设立和带教;博雅讲坛;企业特聘专家产教结合项目。

   企业特聘专家项目中新增加的引进专家需填写专家信息表作校内预审。

特聘专家项目计划要落到实处,原则上建议项目从专题讲座、校企合作(教师企业实践的落实)、教学竞赛指导(教师说课、教学技能比赛等)方面开展项目,当以培养、提升教师教学技能、实践能力等主线。讲座等项目需录制视频作为档案记载与项目成果内容之一。

2. 项目进程与时间节点(立项、中期、调整、结项)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2023320-24

各学院、部、处室根据通知组织教职工进行项目申报,完成部门内申报项目的内容、资金预审,提交人事处;

2023327-30

人事、财务、教务协同审核上报的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

2023331

人事处汇总、梳理申报计划初稿

202344

报校领导决议、审批

202347

反馈审批结果

2023410-831

各项目按期执行

202391-8

项目中期自评,各部门提交中期检查汇报;逾期未完成项目撰写项目调整报告或停项终止报告,报请学校审批

2023911-15

人事、教务、财务审定中期检查报告,报校领导审批

2023918-1220

未完成项目继续执行

20231221-25

所有项目结项,提交结题报告或项目成果,核销经费

20231229

汇总当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撰写项目报告

 

 3. 项目申报要求

   2023年度邦德强师工程专项申报工作,由人事处主要负责,教务、财务根据职能分工协同管理。

项目根据分类填报项目计划书或培训申请表,由各学院、处室、部根据专业发展需求、部门骨干培养目标统一组织教职员工申报培训项目,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内容及资金预算的初审,汇总后统一报人事处审批。

教育教学能力培训项目填写《培训申请表》或《“传帮带”项目任务表》,产学研项目填写《产学研践习申请表》,其余项目均填写项目计划书,具体表格详见附件。项目申报资金预算需按实填报,填报要求按财务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各项目申报内容要详实,除填写项目申报表格之外另须提供相应培训通知或交流邀请函等相应材料, 预估性的申报项目(一上)在实施前与申报时的内容或资金发生变化,需再次申报,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其他事项

   2023年度通过审批的项目,由各学院、处室、部监管执行过程,项目负责人或成员要切实按照项目计划落实完成项目,因个人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完成,将影响下一年度同类项目的申报。项目资金使用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由财务处监督审核。

    注;各条系自行组织不属人事处组织的培训项目,需抄报我处归档,以便准确记载反映学校培训任务的准确情况。

三、附件    点击下载

1. 《培训申请表》

2. 《“传帮带”项目任务表》

3. 《产学研践习申请表》

4. 2023年项目计划书》

5.2023年项目计划书(高端人才项目)》

6.《企业高端人才引进专家信息表》

7.《专题讲座申请表》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