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鹰dhy6699

关于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办法(修订)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低值耐用品管理,防止和减少物资供应、使用过程中的积压,防止学校资产的流失和浪费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低值耐用设备和器材(简称低值耐用品),是单价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能独立使用,且耐用期能超过一年的物品。

二、学校各单位购置或领用的低值耐用品,均适用本办法。

三、管理者的责任:各学院、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低值耐用品管理的负责人。各学院、处室资产管理员是本部门低值耐用品申请、领用、登记、入账、管理、报损、报失和报废工作的责任人。

四、学校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方式:学校后勤资产保卫处是学校低值耐用品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部门在本办法中规定的低值耐用品。其主要职责:受理各学院、处室的低值耐用品申购、申请,按批准计划组织采购、验收、入账、入库、仓储、编号及发放。其具体办理办法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类同。后保处还应具体负责汇总管理学校低值耐用品的明细账,定期与使用部门进行账物核对检查,办理低值耐用品的报损、报失、报废及销账手续。

五、学校低值耐用品自然损坏无法修复的,可申请报废。该项物资的报损、报失、报废工作,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部门的负责人审核后报后保处,经后保处核查并回收处理后,方可办理销账手续,任何使用部门都不得自行处理。

六、学校实验实训室消耗材料的申请、审批、采购、发放管理亦参照本办法。

七、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大红鹰dhy6699

2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