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鹰dhy6699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卫、保密、劳动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加强内部防范机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教学、各项行政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订安全、保卫责任制。

第二条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领导必须管安全保卫,师生员工必须关心安全保卫、遵守安全保卫法规的精神,做到领导、个人职责分明。

第三条        为了加强和统一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其日常工作职能机构为校党委办,下面学院、机关、教务、学生等为单位,成立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小组,行政领导出任组长,成员3-5人。在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协调和指导下,把治安、消防、保密等各有关安全的日常工作归口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保密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治安、消防工作由保卫办公室负责。交通安全、防汛防台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劳动安全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第二章 安全保卫职责

第四条     校综合治理委员会: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和决定。

2.制定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检查、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常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协调统筹。

4.研究决定重大安全保卫防范措施和重大奖惩。

5.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第五条     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1.根据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安排、落实、检查、督促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执行情况。

2.对所属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协调。

3.预防和协调查处理所属部门安全事故和政治性事件。

第六条     保卫办公室安全保卫职责  

1.制定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制定和落实部门安全保密责任制,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保障教育、教学和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接待来访和报案,经常巡视校区,重点是:学生宿舍、财务室、仓库、电脑房,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盗窃,确保安全。

3.与公安机关加强联系,争取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公安机关对在我校发生的治安、刑事等案件进行侦察和处理。

4.做好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对配电房、泵房、食堂、宿舍楼等场所进行检查,组织领导业余消防队开展消防训练,对学校消防设施的配备、维修保养进行检查,对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确保安全。

5.对学校财务、电脑房、仓库等重要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6.经常对门卫保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工作检查。

7.对宾馆、涉外部门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外教人员的安全。

8.开展安全、保卫、保密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上好法制课,把法制教育列为政治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

9.负责重大节日安全值班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

10. 负责暂住户口的申报、登记和注销,办理临时出入证。

第七条        后勤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防汛防台和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

  2.根据上级布置的要求,在汛台期之前,即做好防范措施,防汛设备要使之完好,保证有抗大灾能力。

3.  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安排好值班人、抢修人员,积极做好防台、排涝的抢修工作。

4.积极贯彻宣传交通法规,增强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5.协调做好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

6.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     人事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有关政策。

2. 如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对劳动安全严重违章和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制止和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情况紧急时可立即向校领导提出停止工作要求,同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3.审批劳防用品,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供应和正确使用。

4.审查特殊工种证件的有效性,定期组织考核、培训和发证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5.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及时统计上报工作。

第九条     校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保密的日常工作。

  2.根据上级制定保密工作条例,确定保密重要部门(部位),制定划分密级范围,协助领导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执行情况。

3.  加强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4.  做好机密文件、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对失密事件进行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全校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共同职责

1.各部门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重视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把维护学校政治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要掌握动向,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遇突发事件,要迅速报告,保持现场,配合侦破。对闹事苗子、突发事件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态扩大,对参与者进行教育疏导,协助校领导做好工作。

2.各部门领导要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制订有关的安全和保卫、保密规定及措施,每个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和部门制定各项保卫制度和安全规定。

3.全校教职工均应积极配合安全保卫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将定期开展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检查,并制定相关的“奖  惩管理条例”经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根据学校当前实际情况制定,不尽之处随时补充修改,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职责也随着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调整而修改。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大红鹰dhy6699

2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