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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鹰dhy6699中级党校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中级党校的作用,本章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我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
2、中级党校是在学院党委和校党校领导下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担负着向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的学员学习宣传党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阵地;是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思想教育和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3、中级党校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加强理论培训和党性教育,着力提高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努力推动学院党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宗旨与任务
1、中级党校的宗旨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教育。经学习使学员们进一步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确立共产党人应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确保党组织地先进性和纯洁性奠定基础。
2、中级党校的基本任务:
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贯穿于教学之中,激励学员要端正入党动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三、机构设置与管理
1、中级党校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各党支部建立中级党校的机构,依据本条例,确定教育培训的对象(必须是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积极分子);研究和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形式和方法,制订保证党校教育成效和加强管理的有关措施和规章制度等。
2、中级党校的教师由党校聘请能胜任教学工作、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有较高理论修养、热心党校教育工作的党员同志担任。
3、中级党校每学年举办一期,党校负责人需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做好党校开展的总结工作,并上报学校党委办公室。
4、中级党校学员实行自荐、推优、审核制度。凡参加中级党校学习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过党章学习小组学习,经团总支推优,党支部审核。
5、建立中级党校学员考察档案。对参加中党学习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做详细的考核,包括上课出勤、学习纪律、讨论发言、参加活动的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等,并由中级党校负责人做完整的文字记载和结业鉴定。
6、学员在中级党校学习期满结业时,必须参加结业考试,并提交学习总结或心得体会,学习成绩和综合考核均合格的学员,由党校发给《结业证书》;未经过中级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同学不得参加高级党校学习。
7、中级党校学习期满结业后,学员登记表、结业评语等资料必须存入有关档案。
四、教学工作
1、党校的基本教学内容(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3)党的基本知识;
(4)时事政治,当代世界经济、科技、法制、军事知识等其他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
(5)共产党员的标准。
2、党校教学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不少于6个课时,自学、社会实践活动、讨论等多种学习形式不少于4个课时。
3、党校教学要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手段活跃教学形式,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中共大红鹰dhy6699委员
二〇一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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